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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山区企业商标注册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海南昆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5 08:30:32
选择一家营业执照代办公司可以节省您的公司注册时间,那么,在进行代办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下面,海口商标注册平台就来给大家一一介绍一下。
(一)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章程(原件1份);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1份);
(六)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七)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各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份);
(八)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九)《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十)发起人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十二)募集方式设立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十三)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发展过程中必然会淘汰一些公司,但是注册公司的门槛越来越低,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更加稳固市场的发展,同时选择创办公司的人越来越多了,虽然注册公司时一件很麻烦是事情,但是注销公司也不简单,相比于与公司转让就简单很多,但是对于公司转让我们还有很多不了解的知识,下面注册公司小编为您讲解相关知识:股权公司转让五大形式分类。
转让形式一: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①普通转让:这是基于《公司法》中是否有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普通转让是指《公司法》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份买卖。②特殊转让:特殊转让是指《公司法》未规定的转让,如股权质押和因离婚、继承和强制执行而产生的股权转让。
转让形式二: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③内部转让:内部转让是股东之间的转让,这意味着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④外部转让:指一些股东将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转让形式三: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⑤全部转让:是指所有股份的共同转让。⑥部分转让:部分转让是指股东转让部分股权,也包括将股权分别转让给两个以上的主体。
转让形式四: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⑦约定转让:协议转让是基于双方协议上的转让,如股份转让。⑧法定转让:法定转让市指合法转让并依法进行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
转让形式五:其他分类转让。⑨其他转让:例如股份的撤回是在司法权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强制性的,可以被视为强制性转让。
驰名商标,顾名思义,就是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最早来自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把驰名商标明确定义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
我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海口商标注册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保护现状:驰名商标作为一种具有超强经济利益的商业标识较其他一般商标更容易受到侵害,主要体现为驰名商标的抢注、仿冒及国际间假冒、仿造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由于巨额利润的驱使,导致了驰名商标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从而使驰名商标侵权的范围更广、影响更大,这不仅给驰名商标所有人造成严重损害,也给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带来了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驰名商标要求得到比一般商标更广泛的特殊保护,其中包括国际保护和国内保护。
(一)驰名商标的国际保护:关于驰名商标国际保护两个最重要的全球性国际条约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Trips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条之2规定,(1)对驰名的商品商标要给予特殊保护:成员国商标主管机关有权或应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对用于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禁止或取消其注册或使用;(2)允许利害关系人在这种商标已经注册后的5年内,提出撤销或禁止使用这种商标的请求;(3)对于以欺诈手段取得注册或使用的商标提出撤销或禁止使用这种商标的,则不受时间限制。TRIPS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比《巴黎公约》则更进了一步:(1)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由商品商标扩大到服务商标;(2)将保护的范围扩大到非类似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3)对如何认定驰名商标做了原则规定:应顾及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程度,包括在该成员地域内因宣传该商标而使公众知晓的程度。
(二)我国驰名商标的保护:我国《商标法》只规定了驰名商标认定办法,但未涉及到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仅在《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涉及驰名商标保护问题。法律上的漏洞及不完善,致使我国存在大量仿冒、制造仿冒驰名商标产品销售的行为及驰名商标在国内外被抢注。当前,我国知名商标在海外被抢注的情况接连不断,不仅数量骤然增加,而且遍及亚、欧、美、非、大洋洲,除了以往发生的代理商或个人抢注商标外,还出现了个别的国外大企业抢注我国知名商标的情况,如西门子公司抢注海信商标的情况,更为严重的是,在有的国家或地区,出现了专门抢注商标注册的知名商标的企业或者个人。
我们熟悉的普通商品,都是在商标局注册认证的,受法律保护。对于拥有这些商标的企业,任何违法违纪、损害企业声誉的不法商人,都可以举出法律武器追究其法律责任。更何况这些大品牌、小企业也会开展海口商标注册经营活动。商标不仅是商品规范化的体现,也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前提。但是,商标注册的时间确实很长,最快需要一年时间,大部分时间都在一年半左右。
商标转让因其时间短的优势,已经超越了商标注册,成为大多数企业获得商标的成功途径。商标转让是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的一种程序,而且成功率也很高。商标转让协议是商标转让时必须向商标局提交的申请文件之一。它需要经过批准才能生效。那么,商标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商标转让协议应如何制定?商标知识产权顾问将为您解答。
1、商标转让协议需要公证吗?
(1)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均以公司名义的,可以不经公证直接申请。商标局对提供的资料有疑问的,应当进行公证和补充。
(2)商标转让人为个人,商标受让人为公司的,不得先行公证。商标局要求的,应当办理公证,并补充提交。
(3)受让人为个人的,必须公开《商标转让合同》。
2、商标转让协议如何处理?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处理的商标转让协议呢?商标转让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由于商标转让程序存在客观漏洞,会出现买卖双方自行办理商标转让的情况。商标权纠纷一旦发生,虽然事后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加以解决和保护,但给当事人造成的重大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二、无效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限制条件。虽然商标转让双方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商标受让人支付了商标转让费,但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根本不能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批准。
三、部分转让,是指注册商标的转让人不将与转让商标权利有关的其他类似商标转让给商标的受让人,而是故意或者无意地保留或者隐匿与转让商标相似的部分类似商标。商标转让后,转让人仍可以将与转让商标相似的其他商标使用给商标受让人造成实质损害。商标转让程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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